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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兴”是昆剧《绣襦记》中的一折。唐朝郑元和,往长安赴试,和妓女李亚仙相爱,把所带路费全部用光,最后连书僮来兴也给卖了。《卖兴》一折,便是说这段事。
我看过张寄蝶扮的来兴,很有趣,一会儿跪下哀求,一会儿坐地撒赖,连拉带扯,又哭又闹,想以情以理来打动这个浪荡子。郑元和这事办得理亏,被他弄得狼狈不堪,无法脱身。最后只好趁他埋首磕头之际,拿着他的卖身银子溜之大吉。
来兴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与人为奴,已够苦的了,跟着主子出来,原指望主子上进,中举还乡,自己也好跟着回老家。谁想中途便把他卖了。想象中这应是一出哭哭啼啼的戏,一看演出,出人意料地是一出闹剧。来兴这个人物是丑扮、脸上有个白方块,头上扎着朝天小辫,举手投足夸张滑稽,但演员放得开,把这个书僮刻画得真实细致,演活了这个天真多情的少年,在笑料百出的哭闹中,引人同情他的遭遇,着实怜悯他这种“宁为故乡鬼,不作异乡人”的感情。
能作到笑中有泪,才能使人有新鲜感,不老一套。在味道里,咸中带甜,酸中带辣,让人感觉丰富有变化,称它有味。这折戏称得上是精品,大约是这道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