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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构化程序设计
结构化程序设计的思想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为解决“软件危机”而形成的。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结构化程序设计策略确实使程序执行效率提高,并且由于减少了程序的出错率,而大大减少了维护费用。 那么,什么是结构程序设计呢?至今仍众说纷纭,还没有一个严格的,又能被大家普遍接受的定义。 结构程序设计就是一种进行程序设计的原则和方法,按照这种原则和方法可设计出结构清晰、容易理解、容易修改、容易验证的程序。即:结构化程序设计是按照一定的原则与原理,组织和编写正确且易读的程序的软件技术。结构化程序设计的目标在于使程序具有一个合理结构,以保证和验证程序的正确性,从而开发出正确、合理的程序。 按照结构程序设计的要求,设计出的程序设计语言称为结构程序设计语言。利用结构程序设计语言,或者说按结构程序设计的思想和原则编制出的程序称为结构化程序。
2.结构化程序设计的特征与风格
结构化程序设计的主要特征与风格如下所述。 (1)一个程序按结构化程序设计方式构造时,一般地总是一个结构化程序,即由三种基本控制结构:顺序结构、选择结构和循环结构构成。这三种结构都是单入口/单出口的程序结构。已经证明,一个任意大且复杂的程序总能转换成这三种标准形式的组合。 (2)有限制地使用goto语句。鉴于goto语句的存在使程序的静态书写顺序与动态执行顺序十分不一致,导致程序难读难理解,容易存在潜在的错误,难于证明正确性,有人主张程序中禁止使用goto语句,但有人则认为goto语句是一种有效设施,不应全盘否定而完全禁止使用。结构程序设计并不在于是否使用goto语句,因此作为一种折衷,允许在程序中有限制地使用goto语句。 (3)藉助于体现结构化程序设计思想的所谓结构化程序设计语言来书写结构化程序,并采用一定的书写格式以提高程序结构的清晰性,增进程序的易读性。 (4)强调程序设计过程中人的思维方式与规律,是一种自顶向下的程序设计策略,它通过一组规则、规律与特有的风格对程序设计细分和组织。对于小规模程序设计,它与逐步精化的设计策略相联系,即采用自顶向下、逐步求精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析和设计;对于大规模程序设计,它则与模块化程序设计策略相结合,即将一个大规模的问题划分为几个模块,每一个模块完成一定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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